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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子良兄弟吞并南洋兄弟

REPOSITORY INTRODICTION
 
宋子良兄弟对南洋兄弟烟草公司觊觎已久,早在1931年9月,宋便提出以略高于市场的价格,购买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三分之一的股份,公司财权交由宋氏人物掌握,提议遭简氏拒绝。至1936年,由于英美公司的竞争,南京政府实行的税收政策的不合理,加以家族内部的矛盾,南洋公司在经营管理和财务上遇到了困难。
1937年,宋子良以“建粤银团代表”的名义与箭家达成和约:简家将南洋兄弟烟草公司股份27万股中的14万股,以每股5元的价格出让与宋;并将“其余股份全数,连同股权”,交由宋“自由支配处置及运用”;双方全部股份,由宋“暂交广东银行代为保管”;简家所有余股,“非经乙方(宋)同意不得转移或出卖”。烟草大王惨淡经营数十年的事业,就这样以区区70万元的价格归到了宋氏兄弟的名下;而这70万元,也是由宋子安掌握的广东银行代垫,宋氏兄弟未出分文。
1937年4月27日,公司召开改组后第17届股东会议,决议修改公司章程,由原来的总经理制改为董事长制:原章程中规定“总经理综掌公司一切事务而负其责任、总经理由董事会选任之”,修订为“董事长主持本公司一切事务,对外为本公司代表、总经理由董事长在董事中选任之、总经理秉承董事会之命处理公司一切事务”。宋子文、宋子良、宋子安均入选董事会。28日,公司举行第18届第一次董事会议,宋子文被“公推”为董事长。旋即,在宋子文的旨意下,公司总经理及大部分公司主任纷纷易人。南洋简氏兄弟烟草公司从此成了宋氏兄弟烟草公司。
1937年6月,南京政府突然宣布:进口各级纸烟一律增税80%,虽无有力证据,但看来宋家购买中国最大烟草公司,才使南京政府采取有利于中国工业的政策,而中国资本家此前关于改变增税的请求却一直无人理睬。
从以上事件可以看出,宋家发展扩张自己的家族企业有其积极的一面。但这种官商勾结的官僚资本形态,(在其发展初期由于有政府参与保护,使其在与外国人的竞争中不至于过早夭折,有可取的一面)到后期已严重损害了其他中国资本家和广大劳动群众的利益,最终必将走向灭亡!教训深刻。